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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十堰12月5日电 丁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有意逃避,拒不到案。郧阳交警驱车四千公里,将网上在逃人员丁某抓获并押解回郧。12月4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交警大队通报了这起案件。
2017年9月28日下午,35岁的郧阳区南化塘镇人丁某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化塘镇化山村2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丁某酒精含量为9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其进行了血样提取。2017年8月9日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所出示丁某的血液乙醇检测含量为1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6月22日,郧阳区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丁仕强移送起诉至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后,丁某以外出为由,无法通知到案,办案民警多次电话、短信及上门通知丁某,并通过其父亲告知回家后要立即到案,丁一直避而不见。11月23日,郧阳区公安分局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11月27日丁某被西宁铁路警方抓获。
12月3日17时许,办案民警驱车四千余公里前往青海省西宁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丁某押解回郧。目前,丁某已被羁押至郧阳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王泽龙)